关于评选“优秀工会会员”、
“优秀工会干部”的通知
学院各部门工会:
学院工会围绕学院中心工作,认真履行工会职能,在维护教师权益、倡导精神文明、构建和谐校园等工作中,做出了积极贡献,有力推进了学院发展和建设。全院工会会员中涌现出一批热心向上、助人为乐、积极参与、以校为荣、以校为家、努力工作的先进人物。为表彰先进人物,树立先进典型,宣传先进事迹,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,在2013年4月评选我院工会“优秀工会会员”、“优秀工会干部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
(一)“优秀工会会员”评选范围是全体工会会员。总名额为83人,具体分配如下:
工会名称 | 名额 |
机关工会 | 11人 |
信息科学技术系工会 | 2人 |
大学英语系工会 | 5人 |
英语系工会 | 6人 |
西语系工会 | 5人 |
东语系工会 | 4人 |
经济系工会 | 5人 |
金融系工会 | 3人 |
管理系工会 | 8人 |
公共思政教学部工会 | 5人 |
图书馆工会 | 3人 |
中文系工会 | 2人 |
教育技术中心工会 | 3人 |
保卫处工会 | 4人 |
后勤(一)工会 | 10人 |
后勤(二)工会 | 7人 |
(二)“优秀工会干部”评选范围为院工会委员和部门工会主席,总名额为8人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工会会员
1、 在学院发展和建设中,与时俱进、锐意进取、业绩突出。
2、 爱岗敬业、为人师表;关心集体,遵章守法;关爱学生,服务意识强;工作积极,责任心强。
3、 积极参与教研教改,努力钻研教育教学问题,教学(工作)方法活,教学(工作)效果好。
4、 廉洁自律,克己奉公,团结友爱,勇于奉献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在学院工会工作中和其他工作中都能发挥表率作用。
5、 无违纪违章表现,未曾受到学院的批评和处分,未发生一次教学(工作)事故。
(二)优秀工会干部
1、 具备“优秀工会会员”的条件。
2、 具有较强的政治鉴别能力、政治敏感性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。
3、 有较高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,能很好地完成学院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,在广大会员和教职员工中有较高的威信。三、 评选要求
1、 各基层工会要认真组织评选工作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,力求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2、 及时上报有关材料,各部门工会在“优秀工会会员”中挑选1—2人为典型,编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。全部材料于4月20日前送院工会。
3、 各部门工会主席和院工会委员,集中统一评选,评选后进行工作汇报,对“优秀工会干部”典型事迹编写2000字左右材料。
4、 做好评选的宣传工作,对先进典型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,以此彰显广大工会会员在物质文明、精神文明建设中推动学院发展和建设的作用。
学院工会
2013年3月21日
附件:优秀工会会员登记表
时间:Mar 26, 2013 9:28:00 AM
录入者:沈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