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、项目负责人:
根据《304am永利集团官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开展质量工程、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和一流课程中期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1.2023年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(非实践类)(附件1)。
2.2023年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(附件1)。
3.2023年立项的校级一流课程(附件1)。
二、检查内容
1.项目建设情况。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展情况、项目建设成效等。
2.项目的阶段性成果情况。主要包括阶段性成果的基本内容、形式、实践运用情况、获奖情况、宣传与推广等。
3.经费使用情况。主要包括经费使用效率和执行进度等。
三、检查方式
本次中期检查采用项目负责人自查、项目所在单位审核、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。
1.项目负责人自查
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中的实施方案、实施计划、预期成果等认真进行自查,填写项目《中期检查报告》,并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。
2.项目所在单位审核
项目所在单位对参加检查的项目进行审核,详细了解每个项目的建设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等,并提出审核意见。
3.学校专家评审
对学院审核通过的项目,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。
四、相关要求及时间安排
1.各项目所在单位要认真组织好中期检查工作,及时总结项目建设成果,做到以查促管、以查促改、以查促建,全面提高项目建设质量。
2.材料提交:9月29日前,由项目所在单位统一提交中期检查材料(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),包括:
(1)《中期检查报告》(纸质版一式一份,同时提交电子版);
(2)佐证材料(包括项目研究进展、中期建设成果等证明材料,需配备目录,只提供电子版且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):其中,如涉及线上课程资源(如视频、案例库)等,请上传至网盘,并提供网盘链接和密码;线上一流课程、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须提供课程辅助教学平台的网址、供评审专家登录的账号和密码等信息,其他类型项目可选择提供。每个项目单独建立文件夹后再统一打包发至邮箱gwngjwc5610@163.com,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研评估科(行政楼212室)。
3.有特殊情况未完成建设的项目,应详细说明原因、报告项目进展情况,并填写《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》(附件4),经批准最多可延长建设期1年。已申请过延期的项目,不再接受延期申请。
4.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,视同自动终止项目建设,予以撤项。
5.规定时间内,未按要求提交项目材料或材料不完整(如缺佐证材料等)的,视同中期检查不通过。
6.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划拨中期建设经费;未通过、暂缓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暂缓划拨中期建设经费,依据专家组提出的整改要求,限期整改后再次参加中期检查。
本文附件不印发,请从教务处主页中查阅、下载。
联系人:李捷、郑晶
联系电话:22245610
附件: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质量工程、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和一流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.rar
1. 2024年下半年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
2. 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
3. 校级一流课程、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
4. 校级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
5. 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
教务处
2024年9月5日